山西
煤炭交易中心不能徒有其表
2016-03-10 16:03:59
來源: 21世紀經濟報道
日前,山西公路煤炭上線交易正式啟動,山西省委副書記、省長李小鵬為公路煤炭交易鳴鑼開市。鑼聲之后,山西境內企業(yè)銷售煤炭將必須進行線上交易,否則公路煤炭不能出省,鐵路貿易不安排鐵路計劃。 煤炭交易地是冠之以國字頭的中國(太原)煤炭交易中心(山西省政府直屬、正廳級事業(yè)單位)。在2012年2月23日,山西鐵路煤炭銷售實行上線交易。凡經鐵路運輸的煤炭必須在中國(太原)煤炭交易中心進行網簽,交易企業(yè)繳納交易手續(xù)費、服務費、保證金等。 山西一直在謀求資源經濟轉型,其中一個戰(zhàn)略方向是從“能源基地”向“能源經濟中心”轉身,從單純“賣煤”向“煤炭金融”轉型。能源中心集能源原材料生產加工、技術研發(fā)、產品交易、金融服務為一體,借助煤炭交易中心實現價格發(fā)現、交易規(guī)則制定、交易監(jiān)督管理功能。 從這個層面講,山西煤炭公路和鐵路現貨上線交易是“煤炭金融”的雛形。一方面可以形成生產地價格,提高在國內市場價格話語權,另一方面在交易中創(chuàng)造GDP,實現大規(guī)模資金的積聚。此外,現貨交易也為煤炭期貨積累經驗。 按照煤炭交易中心安排,公路煤炭將實現“四個上線”,即公路煤炭交易合同網上簽訂、票據上線、調度上線、貨款結算上線。5月份所有公路煤炭銷售開始通過交易平臺簽訂合同;6月1日起,由交易中心發(fā)放票據;6月1日起,各營業(yè)站、出省管理站查驗交易合同和票據;9月份起,公路煤炭交易開始通過交易平臺結算貨款。 上線交易是中國煤炭行業(yè)的一種新興市場模式,但并不意味著山西已經告別傳統(tǒng)的交易模式。而是借政府之手,在原有的貿易壁壘上再增加一道關卡,增加一個收費環(huán)節(jié)。顯然這與提高交易效率、降低交易成本的初衷不符。 目前山西所有煤炭公路運輸均由山西煤炭運銷公司統(tǒng)一經銷、負責煤炭準銷票管理、煤炭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基金查驗補征。其在山西11個市下設全資子公司,擁有65座煤礦、140多個鐵路發(fā)運站、300多個儲配煤場及煤炭超市。 公路煤炭上線后,山西煤炭運銷公司和煤炭交易中心均對煤炭貿易實施管理,各自獨立。山西煤炭無論省內銷售,還是出省,生產和貿易企業(yè)必須先與市級煤運公司簽購銷合同,在繳納一系列費用后,終端銷售環(huán)節(jié)再到交易中心上線交易。 在當前煤炭市場跌入冰點,煤炭虧損或利潤大幅下降的格局下,此舉非但沒有降低煤炭交易成本,反而增加在流通環(huán)節(jié)的成本。但此舉為山西帶來的收益是,又在交易環(huán)節(jié)創(chuàng)造了一部分附加值。 自煤炭生產到終端銷售,頗有計劃色彩的貿易方式不斷挖掘煤炭帶來的附加值。火電廠到煤礦買煤必須經由縣市煤運公司交易;煤炭從坑口運到站臺,公路運輸煤炭必須經交易中心上線交易;煤炭運到站臺后需提報鐵路計劃,再次被強迫經交易中心鐵路煤上線交易。經此流程后,煤炭經銷商才能將煤炭銷售給終端客戶。 有業(yè)內人士評價稱,山西煤炭線上交易理念很前衛(wèi),但煤炭和地方財政聯系太過緊密,冠以“中國”之名卻很難推向全國。目前僅僅依靠政府之手強制向省內企業(yè)推廣,無疑是另一個“山西煤運”的思路。必須理順傳統(tǒng)煤炭運銷貿易與線上交易之間的關系,現代交易模式更不能徒有其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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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xiaoyan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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